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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铁岭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2-01-19

铁岭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法治

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1年,市农业农村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省、市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积极履行法制政府工作职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履责、狠抓落实,开展普法宣传、规范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健全法治建设领导协调机制,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铁岭市农业农村局推进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法治建设组织协调工作。明确了单位主要领导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年初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并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研究部署。结合工作职能,制定本单位年度专题学法制度。结合本单位职能建立普法宣传责任清单,明确责任科室。制定印发《铁岭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对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明确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和工作目标,细化了工作任务,明确了工作职责,强化了考核督办,确保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强化培训

1、开展多种形式普法宣传活动。年初,铁岭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2021年普法工作计划》,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广泛通过网络、广播、电视、LED显示屏、公告栏等多种途径开展普法宣传,积极扩大农业普法覆盖面。一是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普法宣传活动。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结合农资打假保春耕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周的农业普法宣传活动。共印各种宣传资料8万份现场发放宣传资料3.5万份,接受群众咨询1300余人次二是组织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农业农村局“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营造庆祝建党100周年良好氛围”为主题,开展了一系列国家安全日宣传活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法规,集中观看国家安全教育宣传视频,在全局上下营造了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并组织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集体在微信上参与国家安全教育日有奖竞答活动,组织企业悬挂以“国家安全教育”为主题的标语。同时,充分利用微信工作群、微信公众号“铁农网”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供大家学习。三是开展“宪法周”宣传活动。以“宪法进农村”为主题活动,组织县(市)区开展为期一周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四是走进民生热线直播间,为广大市民朋友答疑解惑。

2开展普法教育学习培训。一是认真落实党员干部普法教育学习。首先是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好法、用好法,完善了党组学法制度。将《宪法》《党章》、党内法规制度和农业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全年学习4次。二是加大培训力度。结合执法证换证考试,集中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农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案例 “以案说法”,定期组织学法体会交流,不断更新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强化法纪意识,积极做好防范。共有57人通过考试并取得执法证。同时进一步提高我市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铁岭市农业农村局举办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班,开展专业练兵,本次培训邀请了省农业农村厅、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法律顾问三名专家进行授课,共培训230人。三是开展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组织开展本系统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

)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改善农业营商环境

一是深化审批流程再造按照审批服务便民化要求,对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持续开展“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现所需提交材料总数占原材料总数比率77%、环节占原环节总数比率75%、承诺时限占原时限总天数比率15%,进一步压缩企业办时间。同时,通过容缺受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建立信用承诺机制等方式打破原来办事前置的诸多壁垒,使审批流程更优、环节更少、时限更短、效率更高。二是“一网通办”工作有序展开。市农业农村局在市政务服务平台上的27项(子项数)服务事项全部实现“一网通办”,实际网办率达100%。2021年,网上办结各类政务服务事项78,完成电子证照电子证照目录共11个。三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按照省农业农村厅“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对本市级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进行审批优化服务。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权限内肥料登记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审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畜禽屠宰许可证核发5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审批优化。共下放行政职权46项,直接取消审批1项,大大减少企业办事成本。

)建立机制,依法行政

1、加快推进“三项制度”。进一步推动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要求依法公开执法事前、事中、事后信息内容,依法对本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职责权限、行政执法依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事项进行公开认真开展“双公示”工作,及时在信用平台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共公布信息122条。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从立案到审批环节均进行法制审核,出具法制审核意见,并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均开展集体讨论决定。今年,重点开展了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渔政、农产品质量安全、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卫生监督等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市本级共出动执法人员1389余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场所795个,结行政处罚案件45件(其中,重大处罚案件2件)罚款45.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56万元,没收违法财物货值0.68万元,协助上级、其他部门和地区办理案件11件,指导县(市)区办理行政处罚案件4件。同时,向省农业农村厅报送优秀案卷2个,参加全省农业系统优秀案卷评选活动。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禁止无执法证件的人员行使行政执法权。同时,整理编印《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汇编》涉农有关法律法规文件100个,印制700套

2、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一步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约束,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和营商环境,市农业农村局召开2021年铁岭市农业农村局落实反垄断“清源专项行动”意见会议,并开展了公平竞争自查工作,对本部门起草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和清查。自2019年以来,共出台5件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均符合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同时,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公平竞争审查政策,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有效落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3、深入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加快完成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自查和交叉互评工作的通知》,我市对各县(市)区开展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县(市)区均成立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并挂牌,农业行政执法职能由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集中行使,农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各项制度均已落实。同时,铁岭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被评为第三批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

4、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为落实依法行政要求,市农业农村局聘请了市楚河律师事务所孙旭律师为局常年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法律论证、法律评估,参与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提供法律咨询,接受委托,代理诉讼、仲裁、调解活动及其它法律事务。2021年,法律顾问参加专题会议研究涉法事务11次,审核、修改行政处罚决定(含不予处罚、送省厅参评卷宗等)54份,审查、修改合同、协议、请示报告等法律事务文书29份,出具法律意见书9份,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件,为执法人员集中进行法律知识培训3次,解答法律咨询30余次。

5、开展信访案件化解。为有效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农业农村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环境,市农业农村局扎实开展农业农村领域信访工作,2021年共化解信访案件28件,其中省厅交办案件1件。

二、存在问题

2021年,市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农业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较多,有的正在修订,许多新的法规还在陆续出台,执法监管人员未能及时全面掌握,对依法行政执法工作造成一定影响。

三、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市农业农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紧扣目标任务,依法履行职能,扎实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努力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推进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

是加强法制宣传与学习。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明确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重点,做好对行政相对人的普法宣传,提升农业领域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质量意识、诚信意识。认真落实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与培训,提升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推进法制政府工作。

二是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农业执法体系建设,依据《行政处罚法》《农业处罚程序规定》等规定,进一步落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完善农业领域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行政执法程序,有力推动法制政府建设

三是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行业综合治理,加强涉农领域行业监管,就农资、渔业捕捞、畜禽屠宰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打击违法行为,确保农业领域生产安全。

四是积极推进农业农村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实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让权力运行更加公开透明。开展便民服务活动,减少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间。推进行政审批“不见面”办理,开展“互联网+审批”服务工作,实现让“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目标。继续提升政务服务工作质量和效率,实行政务“好差评”制度,让办事群众更有获得感。

五是不断强化法治监督工作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实行“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落实行政执法数据录入制度,做到有执法有录入,不遗漏。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强化法治审核工作。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工作,加强“双公示”工作。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                

                                                  铁岭市农业农村局

                                                                             202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