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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深入实施突破辽西北战略的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5-06-28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 

  辽西北地区包括阜新、铁岭、朝阳三个市,由于历史和自然条件等原因,是我省经济欠发达地区。2008年11月,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实施突破辽西北战略的重大决策。2013年10月,省委、省政府又出台了《关于深入实施突破辽西北战略的若干意见》(辽委发〔2013〕19号)。经过多年的努力,突破辽西北战略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经济基础薄弱、内生动力不足,以及体制性、机制性矛盾等问题,仍严重制约着辽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辽西北地区发展问题始终受到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去年省政府组织开展了“6+4”重大课题和重要专项工作调研,把深入实施突破辽西北战略调研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课题进行部署。时任副省长潘利国同志亲自带领调研组,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辽宁时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辽西北实际,深入开展调研工作。

  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辽宁时指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艰巨任务在欠发达地区。必须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调整优化生产力区域布局,加大对欠发达地区扶持力度,加快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步伐”“辽西北地区要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和后发优势,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建设,推进现代农业和重点产业集群建设,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积极探索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新路子,努力形成活力迸发的新增长区”。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我国首个“扶贫日”之际作出重要批示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贫困地区。全党全社会要继续共同努力,形成扶贫开发工作强大合力。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对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履行领导职责,创新思路方法,加大扶持力度,善于因地制宜,注重精准发力,充分发挥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能动作用,扎扎实实做好新形势下扶贫开发工作,推动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深入实施突破辽西北战略指明了奋斗方向。

  经深入调研,当前辽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存在五大突出问题:一是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二是产业竞争力不强;三是生态环境依然脆弱;四是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大;五是民生改善任务十分繁重。此外,还存在着简政放权措施落实不到位,市场主体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在正视问题的同时,也看到辽西北地区具备巨大的发展潜力。首先,辽西北地区正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具有五个方面的资源优势和后发优势:一是经济发展空间较大;二是农业资源相对丰富;三是区位优势逐步提升;四是生态改善空间和前景广阔;五是文化底蕴厚重。同时,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国发〔2014〕28号)提出的政策逐步落地,辽西北地区又一次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

  当前辽西北地区发展要正视问题,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牢牢把握历史机遇,努力实现新突破,要将调研成果转化为推动辽西北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出台新的突破辽西北政策文件,以更大的政策支持力度推动辽西北地区发展。调研组的意见得到了李希省长的充分肯定。在李希省长的支持和利国副省长的指导下,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市,在深入实施突破辽西北战略调研工作基础上,研究提出了《关于进一步深入实施突破辽西北战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2015年1月6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意见》,并于1月16日印发执行。

  二、进一步深入实施突破辽西北战略的重要意义 

  辽西北地区是全省经济发展的“短板”,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占到全省40%以上,是全省经济发展的重点地区。到2020年,全省实现老工业基地振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关键在辽西北,重点在辽西北,难点也在辽西北。没有辽西北地区的新突破,就不可能实现全省区域协调发展,就不可能实现辽宁老工业基地的全面振兴,就不可能实现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当前,辽西北地区同全省一样,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提质增效的关键时期,充分发挥辽西北地区资源优势和后发优势,加快辽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缩小与沿海和中部地区的差距,不仅是833万辽西北地区人民的强烈期盼,也是全省人民的共同愿望。各地区、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进一步深入实施突破辽西北战略的重大意义,站在全局和政治的高度,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上来。

  三、《意见》形成过程中把握的基本原则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精神。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辽宁时的重要讲话和在我国首个“扶贫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国发〔2014〕28号)的重要政策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支持辽西北发展的重大举措,进一步明确深入实施突破辽西北战略的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

  二是紧密联系辽西北实际。立足辽西北实际,突出辽西北特色,着眼长远发展,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把群众最需要、最期盼解决的问题“兜”上来,把辽西北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所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兜”上来,做到所出台的政策措施“接地气”,合民意。

  三是充分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认真学习借鉴江苏、山东等省份在园区建设、产业转移、财政支持、科技扶持等方面支持本省欠发达地区发展的经验做法,争取在重要方面、重大问题、重点环节上取得新突破。

  四是切实体现对辽西北地区的支持力度。树立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一盘棋”思想,充分体现对辽西北地区的更大支持、帮助和优惠,把全省各方面对辽西北地区的重点支持同发挥辽西北地区干部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突破”合力,共建小康社会。

   四、《意见》的总体要求 

  进一步深入实施突破辽西北战略,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加快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抢抓国家新一轮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机遇,主动对接“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激发市场活力和内生发展动力。要充分发挥辽西北地区的资源优势和后发优势,坚持从实际出发,自觉按客观经济规律办事。必须统筹兼顾,举全省之力,全面动员,全力以赴,充分体现对辽西北地区的支持、帮助和优惠。辽西北地区要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切实把增强辽西北地区干部群众主观能动性同全省各方面的支持结合起来。

   五、《意见》的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 

  《意见》涉及的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有以下9个方面:

  一是关于深入实施突破辽西北战略的目标。《意见》提出到2020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的62%,比2013年提高4个百分点;三次产业增加值比重由2013年的21:49:30调整到2020年的15:51:34;城乡居民收入增幅高于“十二五”前半期,逐步缩小与全省平均水平的差距。

  二是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意见》提出要继续建设、规划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为辽西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推进交通基础设施项目、能源基础设施项目、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大对县以下农村公路建设扶持力度。

  三是关于支持民生保障和改善。《意见》提出要推进重点民生工程建设,让振兴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辽西北广大群众,支持社会事业发展,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加大扶贫开发力度。

  四是关于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意见》提出要夯实农业发展基础,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培育壮大区域特色农业产业,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加快粮食加工和仓储流通体系建设,推动“一县一业”加快发展。

  五是关于推进重点产业集群建设。《意见》提出要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重点产业集群,积极推进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构建产业发展新格局,支持重点工业产业集群做强做大,加快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加大工业园区扶持力度。

  六是关于支持生态环境建设。《意见》提出要着力实施造林绿化、草原沙化治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重点流域环境治理等工程,建设美丽辽西北和稳固的全省生态安全屏障,支持环境建设,支持生态建设,实施全省主体功能区战略。

  七是关于积极探索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新路子。《意见》提出要大力发展接续替代产业,完善城市功能,促进资源型城市转型,建设宜居宜业的现代城市,推动接续替代产业发展,加快城市基础设施改造,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

  八是关于实施“五项转移”扶持政策。《意见》提出要强化政策支持,创造良好政策环境,切实完成深入突破辽西北战略的各项目标任务,在产业转移、财政转移、金融转移、科技转移、人才转移等方面实施的具体政策。

  九是关于加大组织领导和帮扶工作力度。《意见》提出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突破辽西北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实施突破辽西北战略专家评估制度,成立突破辽西北战略专家指导委员会;省直各有关部门在制定发展规划和政策时,要充分体现对辽西北地区的支持;加强沈阳与阜新、大连与朝阳、鞍山与铁岭之间市级对口帮扶工作,推动锦州、营口、盘锦等沿海港口城市与辽西北腹地之间协同发展,推动抚顺、本溪、辽阳等沈阳经济区城市与辽西北地区加强产业协作;阜新、铁岭继续享受沈阳经济区政策,朝阳享受沿海经济带政策;加强对突破辽西北战略的宣传工作。